伤残司法鉴定须知

发布日期:2018-03-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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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周二、周四上午(节假日除外),上午11:30前务必到达鉴定室。

鉴定程序

.复退军人及公务人员:

   1.户口所在地民政局优抚科开具介绍信,并由民政局优抚科预约鉴定时间。

   2.按预约时间到我鉴定中心鉴定,需携带材料:(1)复核人员:介绍信、身份证、退伍证、残疾证、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病残人员需携带住院病历。(2)补评残人员:介绍信、身份证、退伍证、原始档案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病历、诊断证明等其他记载受伤时间、地点、受伤部位的证明材料)。(3)新评人员:介绍信、身份证、因公负伤证明、原始医疗证明(病历、诊断证明等其他记载受伤时间、地点、受伤部位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人民警察还须提供授予警衔审批表。属于因交通事故负伤致残的,应当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因医疗事故致残的,应当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介绍信到门诊大楼一楼收款处挂号→四楼鉴定室门口左侧取号等待叫号→进入鉴定室,审查相关资料、查体、开具检查单→到相关科室检查→打印发票交回鉴定室→下午2:00(5月1日到9月30日为2:30)前在鉴定室外等待→按上午取号顺序进入鉴定室,专家组查体、审查资料、讨论→结束。

   鉴定结束3周后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优抚科询问鉴定结果。

.保险残疾程度鉴定:

  鉴定日到我鉴定中心鉴定,不需预约,需携带材料:保险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身份证、保单(附带保险条款),完整病历,CTMRDR等检查资料。

  携带身份证及介绍信到门诊大楼一楼收款处挂号→四楼鉴定室提交介绍信→进入鉴定室,审查相关资料、查体、开具检查单→到相关科室检查→打印发票交回鉴定室→结束。

   鉴定结束3周后电话询问鉴定结果。

三.技术鉴定(职工公伤鉴定):

   由所在单位或双方委托,并由单位或双方共同签订委托书或介绍信。鉴定日到我鉴定中心鉴定,不需预约,需携带材料: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完整病历,CTMRDR等检查资料。

  携带身份证及介绍信到门诊大楼一楼收款处挂号→四楼鉴定室提交介绍信→进入鉴定室,审查相关资料、查体、开具检查单→到相关科室检查→打印发票交回鉴定室→结束。

   鉴定结束3周后电话询问鉴定结果。

四.司法鉴定:

   需由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委托,并开具委托书。鉴定日到我鉴定中心鉴定,不需预约,需携带材料:委托书、身份证、完整病历,CTMRDR等检查资料。

  携带身份证及委托书到门诊大楼一楼收款处挂号→四楼鉴定室提交委托书→进入鉴定室,审查相关资料,签订委托书,查体、开具检查单→到相关科室检查→打印发票交回鉴定室→结束。

  鉴定结束3周后电话询问鉴定结果。

 联系电话:0531-82382268

        0531-8238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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