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4-07-26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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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4年高考进入录取阶段之际,省民政厅近日印发通知,对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对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办公室正式录取的高等教育入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每人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省级财政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认定的救助对象,各地要按照规定标准于9月10日前及时足额给予一次性救助,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在入学前领取救助金。

  通知提出,要做好支出型临时救助与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的制度衔接,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通过临时救助渠道给予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至6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024年是山东省实施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第16年,在此基础上,青岛、济宁、德州等多市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专科新生,全省各级已累计支出资金近1.45亿元,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新生62326人。(记者 齐静 通讯员 李峰)

责任编辑: 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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