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24-05-27 07:38
浏览次数:135

山东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将严查非法改装等问题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结合山东实际情况,明确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效安全机制。

  我省现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4300余万辆,生产企业26家、3C证书362张,正常经营的销售单位7000余家。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销售单位多。《专项方案》从配合完善标准和认证体系、解决有关充电费用及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服务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6大方面,细化了17项整治重点,向生产源头环节、流通销售环节等全链条发力。

  目前,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和充电器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在修订完善当中。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后,我省将对锂电池、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加大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坚持“边摸排边检查”,深入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企业,全面摸清底数。对生产企业逐一严格审查生产资质,对销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制度,督促提醒整车不得与蓄电池分开销售。

  通过拆改限速、更换电池等手段提高速度和续航里程,是当前电动自行车问题整治的难点和痛点。对此,我省将严查非法改装。一方面,线下管住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要求不得提供改装服务,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线上管住电商平台,严禁发布“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积极指导配送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对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专项方案》还部署了规范和监督充电费用、缺陷产品召回、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等工作。(记者 王鹤颖)

责任编辑: 郭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