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开展两类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3-07-28 15:14
浏览次数:347

 为全面加强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两类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新经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两类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5个月,聚焦近年来各地新成立、规范化建设起步较晚、存在明显短板的两类调解组织,以较短时间内快速提升两类调解组织整体效能为目标,以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和突破口,以规范两类调解组织名称和场所设置、规范两类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规范两类调解组织工作程序、规范两类调解组织调解员证书申领和调解员行为、规范两类调解组织基本信息公布、规范两类调解组织法律法规适用、规范两类调解组织调解协议书、规范两类调解组织劳动争议案件和协商化解争议情况统计等八个方面规范为重点任务,整体带动、破解难题。下一步,山东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落实,建立两类调解组织落实重点任务清单、进度台账和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范洪艳)



责任编辑: 郭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