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统筹6.4亿元落实残疾人关爱政策

发布日期:2023-07-0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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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持续聚焦残疾人权益保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统筹资金6.4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康复、就业和帮扶救助,助力实现帮扶救助全覆盖。

  聚力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安排资金对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居家托养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日间照料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寄宿托养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惠及2.4万人。对全省0-17岁因唇腭裂致残儿童修复矫正手术和语言康复训练费用,按照最高1.5万元/人标准给予补助。采用实物配置或购置补贴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助视、助听、助行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聚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安排资金支持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新创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水平;对20个残疾人就业基地、80家辅助性就业机构、53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97家盲人按摩机构给予奖励补助,推动形成完备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

  聚力支持残疾人帮扶救助。建立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一二级和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0%和15%确定,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8%和15%确定,目前已全面完成今年提标任务,进一步支持减轻残疾人功能障碍,提升自理能力,提高生活质量。(记者 赵小菊 通讯员 李明月)


责任编辑: 张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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