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期8个月,重点整治7类突出风险
记者5月31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26日至12月31日,山东在全省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消防部门已检查社会单位1.5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39100余处,临时查封单位150余家,责令“三停”单位110余家。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董新明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8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督促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将采取强化自查自纠、组织基层排查、强化执法检查、强化督导检查、舆论监督整治四项工作举措。
行动将重点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新兴业态场所、商住混合体建筑、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石化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仓储物流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7类突出风险。统筹开展3类重点整治,即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推进4类综合治理,即电动自行车治理、“生命通道”治理、电气火灾治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消防安全治理。
专项行动中,坚持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章操作、违规动火电焊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混合经营场所层层分租、转租,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集中约谈出租房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双随机”监管,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用好每月第一周周三的“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将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强化行刑衔接,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近期的几场重大火灾,多与违规操作电焊切割有关。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这类问题教训,对标火灾规律特点,校准攻坚靶心、治理焦点。”董新明表示,将协调推动应急、住建、文旅、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同向发力,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电气焊工操作人员落实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督促社会单位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同时,联合住建、文旅、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治理易燃可燃内外保温材料,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拆除等全流程监管机制,从源头防止火灾发生。
为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5月1日起,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全省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异地互查”行动。截至目前,各互查组已检查单位1596家,督改隐患11207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52家,立案处罚417起。
从检查情况看,隐患主要集中在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带故障运行、堵占消防通道、有些企业厂房仍使用聚氨酯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消防控制室相关管理制度、消防档案不健全;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规范,反映出部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对于上述问题,隐患轻微的责令单位立即改正;存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停用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董新明说。(记者 张依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