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大风雨雪天气重点领域防范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3-02-1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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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气象台最新预报,12日11时至12日16时,我省共有83县(市、区)出现降水,平均降水量1.0毫米。12日夜间到13日白天,青岛南部和鲁南地区天气阴有雨夹雪转多云,聊城南部、泰安、济南南部、淄博南部和潍坊南部天气阴有小雪转多云,其他地区天气阴转多云。预计13日夜间到14日白天,全省天气晴间多云,北风,半岛地区4—5级阵风6—7级,其他地区3—4级。14日夜间到15日白天,全省天气晴间多云,半岛地区北风4—5级阵风6级减弱到3—4级,其他地区北风转南风3—4级。

针对此次大风和雨雪天气对海上生产、室外作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提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针对灾害特点提前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级大风雨雪天气相关灾害应急预案规定,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出预警提示。要根据预警和天气变化趋势,积极落实大风雨雪天气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措施。针对大风雨雪天气的影响,突出海陆交通、渔业生产、森林防灭火、路边树木、室外物品、高空设备及简易厂房、广告牌、棚架、围板等临时搭建物,开展全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风措施,防止出现坠落、倒塌、折断、损坏等安全事故,视情停止可能发生危险的相关户外活动。

渔业生产领域,沿海七市要严密监测,适时通知出海渔船就近回港避风,确保通知到每一艘渔船。要对渔船出海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每艘渔船动态。交通运输、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海上交通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蓝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各类渔船一律不允许出海。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抓好防风、高空作业防坠落等措施落实,大风蓝色预警期间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设施农业要提前检查维修加固棚室骨架、棚膜,防止棚体倒塌、棚膜损坏。通信、供水、供电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一旦出现故障,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海事、电力、通信等部门协作,确保提前预置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并做好调运准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确保能及时处置突发情况。(记者 付玉婷 方垒)

 

 

责任编辑: 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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