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正式设立
逐步推行普惠制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支持模式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正式设立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充分发挥
博士后制度引育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优势作用,集中资源支持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扶
持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省博士后资助体系。
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为非营利性基金,是专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资金拨款。基金逐
步推行普惠制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支持模式,分为博士后创新种子培养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科研资助、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
博士后交流活动计划等项目,并将根据博士后人才培养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优化资助项目,旨在让每一位来鲁的博士后
都能获得一笔科研启动资金。
其中,博士后创新种子培养计划是对全职到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
人员给予的科研启动资金,旨在培育和提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创新能力。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聚焦国家和省重大发展
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前沿科技领域,依托国家和省重点科研创新平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重点科研转化项目设立
创新岗位,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创新研究工作,加速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
领军人才。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是指对经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不含分站),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启
动创新项目后给予设站单位的补助,旨在鼓励博士后设站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博士后引育工作水平。博士后交流活动计划主要
包括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择优遴选一定数量优秀创新项目和创新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资金;统筹保障博士后学术论坛、博
士后科技服务基层活动等组织实施。
据介绍,博士后基金接受各类机构、团体、单位或个人的无偿赞助或捐赠,拨付的博士后基金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无须
编制项目预算,在规定的经费范围内不设具体经费比例限制,由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我省将建立博士后基金绩效
评估制度,遴选省内高水平学科、管理等专家组成博士后基金委员会,对博士后基金管理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咨询指导。
博士后是青年人才群体中最具创新能力、创业潜力和发展动力的力量。截至目前,山东共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近千家,累
计招收博士后15000余人,在站博士后数量突破6000人,博士后平台数量和年度招收数量均位于全国前列。(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段永建 程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