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索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

发布日期:2022-11-14 18:37
浏览次数:313

山东探索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

企业人才评职称,董事长可举荐

  “专精特新”企业人才,董事长可举荐直接评高级职称!11月13日,得知山东推出这一创新举措,山东驭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宏伟说:“增加‘举荐制’申报途径,与传统申报方式同步进行,为‘高精尖缺’人才评职称开辟绿色通道,也为我们招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了一个重要抓手。”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其中一项,就是探索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

  根据规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成立仅6年,就成长为医疗科技领域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驭康医疗的发展得益于有一支精干的研发人员队伍。“举荐制这一举措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有利于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团队建设。”刘宏伟说。

  “谁是人才,要多听听企业的意见。”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孙锐认为,举荐制这种职称申报机制的变化,折射的是山东对于人才理念认识的不断深化。山东将选才用才育才权交给企业,让企业在一线引进、培育、使用人才,增强了人才评价与企业发展的契合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春艳表示,“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突出创新导向,将创新创业、技术开发、专利发明、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标准。与此同时,建立职称申报举荐责任制,对举荐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企业职称举荐资格。

  截至目前,山东累计培育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77家,省级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别达到1666家和24家;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56家,数量居全国第三位。近年来,我省持续畅通“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通道,定期开展评审服务专项行动,企业人才评职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杨俊 姜鹏)

责任编辑: 张悦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