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拓展“社保扶贫”,推进困难群体参保“动态清零”

发布日期:2022-05-1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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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社保中心了解到,2021年,全省共为115.45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1.61亿元,为3.27万名重度残疾人办理提前五年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手续。近年来,山东省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精准落实困难群体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等政策,切实提升了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目标导向,完善政策到位。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印发《关于全面做好巩固拓展社会养老保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办工作的通知》,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总要求,坚持“政策找人”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动态清零”。

坚持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到位。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共享、交叉比对,全面核实确定困难群体信息,对于疑似不符合困难群体人员信息,基层经办人员上门入户、逐人核实、甄别、确认、反馈,确保数据真实、信息准确。建立全省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体名单,上下联动、动态管理,对达到代缴年龄的人员,逐月提前办理参保手续,确保及时纳入代缴范围;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逐月将其纳入发放范围,确保到龄当月领取待遇。

坚持督导调度,责任落实到位。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分析整理人社扶贫系统数据,向各市发布疑似应代未代、应发未发人员名单。开展疑似应发未发人员的核实发放专项行动,将年满60周岁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应发尽发。

下一步,山东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质效,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陈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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