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通报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在30个省会、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中,济南市以96.88分的优异成绩,连续第四年位列省会、副省级城市组别第一名,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连冠”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开门红”。
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具影响力的城市品牌。中央文明办按照“一年一测评,三年一总评”的程序进行评选表彰。2017年,济南市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后,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冠军。
2021年到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中央文明办部署开展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升级版”,典范城市创建的整体安排是前两年搞试点,依据前两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2023年择优确定入选城市,并通过综合测评确定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前期,中央文明办已确定济南市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首批试点城市。
2021年,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不断提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在创建过程中,济南市坚持高位推动、全民参与、精细精准、惠民利民、立德树人、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干在经常。
中央文明办对济南市创建工作高度认可,明确提出文明创建“济南模式”。济南市创建工作也受到全国各城市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截至目前,已有110余个城市来济南市学习创建经验。
据悉,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济南将接续发力、持续推进典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深化拓展强基铸魂、文明创建、文化繁荣、提质立品、民生幸福五大工程,深入开展创城最美、公益宣传、智慧创建、行业示范、法治保障、网络文明六大赋能行动,创新理念方法,为民靠民育民,狠抓薄弱环节,突破短板弱项,迅速掀起新一轮创建热潮,确保济南市文明城市创建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跨入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行列打下坚实基础。(记者 申红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