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变革理念,鼓励大胆闯、大胆试,坚决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体制机制活力不断迸发,在“放管服”、农业农村、企业、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上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
“放管服”改革方面,切实加强有效制度供给,全面推行“一次办好”改革,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做到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基本实现了新企业开办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不超过5个工作日、新项目从立项到投资开工不超过45个工作日的“3545”目标。2018年底,我省已超额完成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二分之一的目标。加快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许可环节的隐性门槛以及违规制定的其他准入类负面清单,实现不同市场主体间的“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2018年底,我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905.6万户,注册资本20.5万亿元,分别是1980年的35.2倍和756.3倍。
农业农村改革方面,1983年,全省普遍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实践“高产优质农业”战略,在全国率先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农业产业化“寿光样板”全国闻名。截至2018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耕地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98.1%。“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供销社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40%以上。
企业改革方面,健全国企国资改革系统配套的制度设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山东国企改革走到了全国前列。首批58户国有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25户国有企业推行了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创造了万华、潍柴集团等国企改革典型。2018年,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70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和40%。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山东涌现出“周村试验”“胶东模式”“诸城模式”等全国典型。近年来,围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10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5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48.4%提升到2018年的57.8%。
财税金融改革方面,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2013年在全国率先调整财政体制,2014年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又相继印发了40个专项配套改革办法,形成“1+40”的财税改革制度体系。全面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各级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率先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全面完成,成为全国唯一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村镇银行达到126家,数量居全国首位。(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