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6-0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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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分别是:

  德州市原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贺金珂等人违规保管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6月,德州市进行车改后,时任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贺金珂决定,由其本人及副主任张兵、综合科科长张建林,继续保管使用单位剩余7张公务加油卡。截止2018年11月,贺金珂、张兵分别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9832.71元和3522.26元;张建林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及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加油3.32万元。2019年3月,贺金珂、张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张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峰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9年春节前,刘峰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价值共计4.4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3.3万元。另外,刘峰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获得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提供帮助并收受现金1万元问题。2019年4月,刘峰受到免职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营市市政公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占用下属企业公车问题。经时任东营市市政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唐永国批准,在未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2005年5月、2012年8月至9月,市政公司分别违规购买1辆福特牌越野车、1辆猎豹牌越野车和2辆小型客车;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子公司3辆公务用车。上述违规行为,在2014年4月东营市纪委对超标准配备和长期借用占用公车等情况进行清理检查,以及2015年5月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理整顿“回头看”时,均未如实填报纠正,一直违规使用至2019年3月。2019年5月,唐永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公款办理移动办公终端问题。2018年7月,阳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冀永申主持召开会议决定,违规为不符合规定的15名机关工作人员办理移动办公终端,每人每月公款预存120元(合约期24个月)办理通信套餐并赠送手机,共计支出4.32万元。2019年5月,冀永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寿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稻田中队负责人王道亮公车私用问题。经群众举报并查实,2019年1月25日,王道亮违规使用喷涂有城管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接送其上下班。另外查明,王道亮多次以顺路为名使用该执法车辆接送其上下班。2019年3月,王道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违纪行为均发生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后,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党员干部,有的违规保管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有的顶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有的违规配备使用和长期占用下属企业公车并拒不自行清理纠正,有的违规公款办理移动办公终端,有的明目张胆公车私用。这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敬畏、不在乎,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引以为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警、自醒、自重,严守纪律、改进作风,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虽然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但从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和审查调查情况看,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仍然存在,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隐形变异问题花样翻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容不得丝毫松懈,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抓下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要主动担当作为,不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还要针对共性问题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寸步不让、久久为功;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要求,“端午”假期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这根弦,持续严查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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