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首批六万多张优待证正陆续发放
省政府新闻办7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关情况。省退役军人厅副厅长金刚芹介绍,今年以来,我省积极研究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6月份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70多万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首批6万多张优待证正在陆续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优待,以及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及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数千家企业、商户主动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提供费用减免、优惠打折等优待服务。
省退役军人厅优抚褒扬纪念处处长陈志强介绍,我省优待证申领主要通过网上申请和入户办理两种方式进行。目前省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精准信息数据库有370万人的信息数据,为了让绝大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足不出户网上申领,我省打通了部省间数据通道,实现数据共享,96%的服务对象不用再重新采集数据就可以直接网上申领优待证。同时,我省提前完善相关数据,避免因个别信息不完善导致已建档立卡人员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问题,确保其能够顺利进行网上申领,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准备好符合办理要求的服务对象电子照片,减少服务对象的申请等待时间。
对于年龄较大、身患重病等不方便网上申请或到现场申请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在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时表明希望入户办理的意愿,也可随时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预约入户办理。除以上两种方式外,少数尚未建档立卡,或者因联系电话变更等各种原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联系上的申请人,可由本人(或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也可电话联系附近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工作人员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据统计,目前全省各地已为47万名服务对象上门办理优待证。
去年,国家和省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进行了改革。改革后,2021年1月之后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发放标准全省统一为发放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今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22821元。优待金发放由每年“八一”建军节前集中发放1次,改为1年发放2次,一般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以及部队认定的其他同类地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标准的2倍发放。义务兵在西藏、新疆等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按月计算,累积服役时间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记者 张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