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
明确23个行业301项奖励情形
山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持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和创新。省应急厅近期再次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多部门,制定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进一步细化了奖励情形、金额等内容。
据介绍,前期出台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了举报的适用范围、监管原则、举报方式、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和领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而《标准》侧重于事故隐患情形、违法行为情形、奖励具体额度、行业领域具体受理部门等内容。《标准》对23个行业的301项奖励情形进行了明确,并为每一项隐患和违法情形都具体明确了举报的受理部门,让群众明确知道“我要向谁举报”。
《标准》对有功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额度的现金奖励。《标准》还区分了30万至50万、10万至30万、2万至10万、2万以下等区间,分别对应了301项奖励情形中的13项、32项、135项、121项。
《标准》规定,对各行业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在国家规定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15%”计算的基础上,山东奖励金额大幅度提升为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但又非直接挂钩。据介绍,举报案件的核查一般是上级部门受理后交由下级部门现场核查,由下级属地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收缴罚金;核查属实后,上级受理部门兑现奖励,不与罚金收缴直接挂钩。(记者 付玉婷)